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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能力评比和实验室比对工作的通知
2020-07-14 15:19:00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全面提升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加强职业卫生检测工作质量控制,规范机构技术服务行为,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经研究,决定委托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能力评比和实验室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的甲级、乙级和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开展工作的外省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工作内容
(一)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能力评比;
(二)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比对。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督促其积极参加。请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制定下发评比标准,细化实施程序,抓好组织落实。请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此次评比活动,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好评比活动。
(二)评比工作结束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评比结果及时汇总分析,进行打分,并评选出技术规范、工作质量较高的服务机构进行经验交流。省卫生健康委将对评比活动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对考核不合格机构纳入重点监督对象。考核不合格机构需针对不合格项认真查找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培训教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考评专家专家咨询费、食宿费等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参评机构人员食宿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差旅费自理。
附件:《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能力评比和实验室比对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10日
相关附件:
·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场检测能力评比和实验室比对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一篇: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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